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宏卓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李宏卓同志为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聘任陈华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解聘其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聘任罗斌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朱亦斌同志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储继红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王德文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张家安同志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解聘袁宁同志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解聘高同国同志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市长 凌云
2019年3月20日